Insights / 法律观察
D.J. 诉讼:亚马逊跨境卖家的主动反制武器
Author
Hongchang Deng · 邓宏昌
美国(加州)执业律师(Bar #354529)· USPTO · 中国专利代理师
Published
2026-03-19 · 8 min read

TL;DR
对于亚马逊跨境卖家而言,被投诉侵权后,产品下架、销售中止是最常见的结果。许多卖家第一时间选择平台内部申诉,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原因并不复杂。亚马逊的首要考量是规避自身法律风险,而非判断投诉是否实质成立。尤其涉及专利争议时,平台通常不会替代法院作出专利是否有效的判断。即便卖家掌握一定的无效证据,平台在缺乏权威裁定的情况下,倾向于维持下架状态以规避风险。这也正是 D.J. 诉讼存在的意义。一、什么是 D. J. 诉讼?D.J. 诉讼,全称 Declaratory Judgmen
对于亚马逊跨境卖家而言,被投诉侵权后,产品下架、销售中止是最常见的结果。许多卖家第一时间选择平台内部申诉,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原因并不复杂。亚马逊的首要考量是规避自身法律风险,而非判断投诉是否实质成立。尤其涉及专利争议时,平台通常不会替代法院作出专利是否有效的判断。即便卖家掌握一定的无效证据,平台在缺乏权威裁定的情况下,倾向于维持下架状态以规避风险。
这也正是 D.J. 诉讼存在的意义。
一、什么是 D. J. 诉讼?
D.J. 诉讼,全称 Declaratory Judgment Action,中文通常译为"确认判决之诉"。法律依据载于 28 U.S.C. § 2201。
核心逻辑是:你不必被动等对方来告,而是主动向联邦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裁定你不侵权,或对方的专利无效。
一旦获得法院裁定,亚马逊就有了恢复链接的正式依据。这是平台内部申诉难以提供的结果。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考虑 D. J. 诉讼?
以下情形通常具备评估 D.J. 诉讼可行性的条件:
对方就具体专利发出明确律师函,并已导致平台采取下架等实质性行动
平台内部申诉渠道已告无效
对方迟迟不提起正式诉讼,靠持续投诉施压
对方为 NPE(专利流氓),以诉讼威胁索取和解金
多名卖家被同一主体集中投诉
其他存在真实专利争议、且卖家有实质依据认为不构成侵权的情形
三、卖家主动发起 D. J. 诉讼的优势
1. 掌控诉讼节奏
平台投诉机制将卖家置于完全被动的位置——下架时间、申诉窗口、裁定结果,全部由平台和投诉方决定。D.J. 诉讼改变了这一结构。卖家作为原告,主动决定何时起诉、在哪里起诉、以何种诉求起诉,将防御姿态转化为主动出击。
2. 选择有利战场
作为原告,卖家享有法院地选择权。可以选择对己方在程序、成本、地理位置上相对有利的联邦法院管辖区提起诉讼,而不是被迫在对方主场应诉。
3. 获得法院禁令,从根本上解决平台问题
平台内部申诉的天花板,是恢复链接。而 D.J. 诉讼的目标是法院裁定——确认不侵权,或宣告涉案专利无效。这份裁定是亚马逊可以直接援引的权威依据,有助于从根本上切断投诉方再次利用同一权利主张发起投诉的可能性。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在 D.J. 诉讼框架下,卖家可以同步申请临时限制令(TRO)。与专利权人用来下架产品的 TRO 逻辑相同,卖家作为原告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投诉行为、恢复产品上架。如果法院在短时间内批准,产品可以在正式判决作出之前迅速恢复销售。这一机制在旺季前夕尤为关键,是所有救济手段中速度较快的一条路径。
4. 改变对方的成本结构
平台投诉几乎零成本。但联邦诉讼不同:对方需要聘请诉讼律师、参与证据披露程序(Discovery)、接受专利有效性的正式审查。对于以投诉为商业模式的 NPE 而言,应诉成本可能远超其预期收益。实践中,部分投诉方在收到起诉状后会主动撤诉,或接受对卖家有利的和解条件。
5. 追究恶意行为
D.J. 诉讼不只是防守。在诉讼程序中,卖家可以同步提起反诉,就对方滥用知识产权投诉、虚假陈述、商业诋毁等不当行为寻求损害赔偿。这一选项的存在本身,就构成对恶意投诉方的实质威慑。
四、LawMay 的实践经验
2025年,在多个销售旺季窗口前夕,LawMay律师团队在华盛顿州西区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等联邦法院代理多起 D.J. 诉讼,就外观专利及实用专利投诉引发的下架争议,在立案后短期内成功取得临时限制令(TRO)及初步禁令(PI),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恢复客户亚马逊链接,确保产品在旺季开启前重新上架,避免了不可弥补的商业损失。
如需评估具体情形是否适合提起 D.J. 诉讼,欢迎与我们联系。
关于作者
邓宏昌律师系美国LawMay律所合伙人,具备中国律师及美国加州律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中国专利代理师资格并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商标律师。在联邦法院执业方面,其具有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以及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北区,德克萨斯州东区、南区、西区,伊利诺伊州北区,佛罗里达州南区,宾夕法尼亚州西区,佐治亚州北区及华盛顿州西区等多个联邦法院出席经验。除律师执业外,他还担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及深圳市创业导师,并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专家、南山区上市公司法律服务中心首批专家及南山区资本市场协会法律专家等多个专业专家库。其核心业务长期聚焦于中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及商业秘密的诉讼、申请与无效确权,尤其在跨境电商、涉外电子烟及科技制造等企业出海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客观且具有国际视野的跨境争议解决与合规风险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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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伊律师为美国LawMay律所合伙人,美国加州执业律师,具备多州联邦地区法院及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出庭资质,执业领域涉及知识产权与产品责任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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