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MAY P.C.

Insights / 法律观察

雷诺兹电子烟337调查最新进展:雷诺兹提起上诉 请求推翻 ITC 专利无效裁决

Author

Hongchang Deng · 邓宏昌

美国(加州)执业律师(Bar #354529)· USPTO · 中国专利代理师

Published

12 days ago · 7 min read

雷诺兹电子烟337调查最新进展:雷诺兹提起上诉 请求推翻 ITC 专利无效裁决

TL;DR

案件最新进展:2026年3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表最终委员会意见,认定雷诺兹公司主张侵权的所有权利要求无效,GEO落空。3月13日,雷诺烟草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提交上诉状,并缴纳600美元诉讼费,并请求法院复审ITC于3月10日作出的全部不利裁决。案件回顾 • 2024年6月11日:雷诺兹公司向ITC提起337调查,指控35家企业侵犯其美国专利。 • 2024年7月22日:ITC正式立案调查。 • 2025年8月29日:行政法官(ALJ)认定被

案件最新进展:

2026年3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表最终委员会意见,认定雷诺兹公司主张侵权的所有权利要求无效,GEO落空。3月13日,雷诺烟草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提交上诉状,并缴纳600美元诉讼费,并请求法院复审ITC于3月10日作出的全部不利裁决。

案件回顾

2024年6月11日:雷诺兹公司向ITC提起337调查,指控35家企业侵犯其美国专利。

2024年7月22日:ITC正式立案调查。

2025年8月29日:行政法官(ALJ)认定被告侵犯权利要求4和12。

2025年9月12日:ALJ建议发布GEO + 136%保证金。

2026年1月09日:ITC决定部分审查最终初裁(FID),聚焦专利有效性。

2026年3月10日:ITC认定权利要求无效,调查终结。

2026年3月13日:雷诺向CAFC提起上诉,请求推翻ITC裁决。

ITC终裁核心结果

委员会推翻了行政法官(ALJ)的最终初裁(FID),认定雷诺兹公司主张侵权的所有权利要求,包括此前ALJ认定有效并构成侵权的权利要求4和12,均因显而易见性(Obviousness)而无效。此次调查以无违反第337条结论终结,并且普遍排除令(GEO)、有限排除令(LEO)、停止令(CDO)均未发布,136%保证金要求不适用。

本案曾面临最大的威胁 - GEO

在2025年9月的救济建议中,ALJ建议发布普遍排除令(GEO),这意味着所有侵犯权利要求4和12的一次性雾化器产品,无论进口商是否为本案被告,都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如果GEO落地,几乎所有中国制造的一次性电子烟产品都将面临进口封锁。这一威胁在ITC终裁中已解除。但雷诺的上诉,是否意味着GEO“死而复生”,仍取决于CAFC的审理结果。

预计后续未来30天内,雷诺兹公司将提交“开庭陈述”(Opening Brief),并详细阐述上诉理由。

结合ITC委员会及雷诺兹在审查阶段说明,案件很可能聚焦在:

ITC的显而易见性分析是否违反了KSR框架下的法律标准?

或ITC关于“POSA有动机使用wicking”、“气流可通过加热器”等事实认定,是否有“实质性证据”(substantial evidence)支持。

如果CAFC认为ITC法律适用正确且事实有证据支持,则维持原判。如果CAFC认为ITC错误适用法律或事实缺乏支持,则可能撤销并发回重审。

关于作者

邓宏昌律师系美国LawMay律所合伙人,具备中国律师及美国加州律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中国专利代理师资格并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商标律师。在联邦法院执业方面,其具有在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以及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北区,德克萨斯州东区、南区、西区,伊利诺伊州北区,佛罗里达州南区,宾夕法尼亚州西区,佐治亚州北区及华盛顿州西区等多个联邦法院出席经验。除律师执业外,他还担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及深圳市创业导师,并入选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专家、南山区上市公司法律服务中心首批专家及南山区资本市场协会法律专家等多个专业专家库。其核心业务长期聚焦于中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及商业秘密的诉讼、申请与无效确权,尤其在跨境电商、涉外电子烟及科技制造等企业出海领域具有丰富实务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客观且具有国际视野的跨境争议解决与合规风险管理服务。

联系邮箱:Rdeng@lawmayus.com

关于LawMay P.C.

LawMay P.C. 是一家深耕中美跨境争议解决的美国精品律所。我们专注于美国联邦知识产权诉讼、337调查、产品责任纠纷及重大商事争议,执业足迹遍及加州、德州、华盛顿州、纽约州、伊利诺伊州、佛罗里达州、密歇根州、弗吉尼亚州、佐治亚州、及北卡罗来纳州等全美重要司法管辖区法院。

依托深厚的双语文化底蕴与成熟的跨时区协同机制,我们能够精准洞察司法实践中的细微“颗粒度”,并结合对中美商业逻辑的长期理解,全面把握案件核心事实,准确识别客户的真实诉求。我们常年服务于跨境工贸、跨境电商、科技制造及涉外电子烟等核心中美跨境企业,擅长在复杂的中美法律博弈中协助客户化解商业危机,重塑竞争局势,创造真实价值。

凭借深厚的实务积累与处理大额标的争议的丰富经验,LawMay 坚信,在商业挑战与突破的每一个关口,法律始终蕴含着重塑局势的潜能。我们致力于在变局中与客户并肩,践行并实现这份“可能”,与客户共见商业成功。

Law May, We May.

联系方式:

邮箱:attorney@lawmayus.com

地址:2108 N St., Ste.9124, Sacramento, CA 95816

电话:+1 267-888-8281; +86 186 8156 7690

微信:USLawMay

网站:www.LawMayus.com

特别声明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亦不必然反映 LawMay P.C. 及其律师或客户的观点。我们不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或实时性。本网站之内容并非旨在建立您与 LawMay P.C. 之间的律师-客户关系。在未咨询专业律师前,请勿根据本网站的任何内容采取行动或产生依赖。我们很乐意就法律事宜与您沟通,但在确认此类沟通不会导致利益冲突之前,我们无法就具体事项开展法律服务。

Originally published on lawmayus.com · 2026-05-14

About LawMay P.C.

美国 LawMay 律师事务所

深耕中美跨境争议解决的美国精品律所。专注于美国联邦知识产权诉讼、337 调查、产品责任纠纷及重大商事争议。

Law May, We May.

Let's Chat